12月2日,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下發《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通知,進一步優化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9項改革內容,提出6條安全許可事后監管措施和3項工作要求,將通過優化審批服務改革,提高審批效率、降低辦事成本。
覆蓋全國煤企
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11月6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決定自12月1日起在全國自貿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
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按照上述文件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要求,國家煤監局將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事項納入試點事項清單目錄,制定了本《實施方案》,并于11月29日公布。“《實施方案》將改革范圍由自貿試驗區全覆蓋,擴展到全國所有煤礦企業全覆蓋,全國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事項均被納入改革范圍。”
《實施方案》要求頒證部門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行政許可“放管服”和“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認真落實各項改革措施,確保任務明確、責任到人,為改革試點工作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根據《實施方案》,相關部門要將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信息及時歸集至相關政務服務系統;對于可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業提供;要積極回應地方信息需求,制定便捷可行的信息歸集共享實施方案。
在強化信息歸集共享的同時,還要加強服務引導,建立問題發現和跟蹤機制,做好許可受理、政策宣傳、在線申報系統運維等相關保障工作。要廣泛聽取企業意見,做好政策宣講和在線申辦系統使用培訓,及時解答問題,指導企業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許可申辦,形成相互理解、關心和支持改革良好氛圍等工作要求。
少跑路,減負擔
本次改革包括全面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網上申辦、精簡許可審批材料、推進安全生產許可審批標準化、優化審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公示許可事項、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加強安全生產許可證注銷管理、規范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管理、加強安全生產許可檔案管理工作等九項內容。
記者從國家煤監局了解到,改革內容中最重要的包括三點。
一方面,將全面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網上申辦。啟動安全生產許可證在線申報系統,辦理流程實現申請、受理到審核、發證全流程“一網通辦”、異地可辦,實現企業辦事少跑路。
另一方面,為減輕企業負擔,取消或精簡了三類申辦材料:取消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明材料,改為通過部門信息系統間數據共享核驗;將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試合格的證明材料和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證明材料,改為申請人書面承諾;將煤礦企業提交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改為提交符合要求的預案備案回執。
同時,將大幅度壓縮審批時限。《實施方案》根據許可證申辦類型和審查內容不同,細化審批時限要求,部分審查事項審查時間減少近一半。
《實施方案》還明確:“除限期淘汰的落后產能煤礦外,原則上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煤礦企業采礦許可證到期、未取得新的采礦許可證時,應停止生產,待完成采礦許可證延期手續后方可恢復生產。”
對煤礦實施分類監管
為加強安全許可事后監管,《實施方案》提出嚴格執法檢查、嚴懲失信行為、加強煤礦分類監察、加強信息化遠程監察、嚴格復產驗收、強化社會監督等六項措施。
“將堅持‘放管結合、并重’,對煤礦實施分類監管,采取信息化遠程監察、嚴格現場檢查等措施,嚴懲失信行為。”上述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
《實施方案》強調:“根據煤礦安全管理、災害程度、生產布局等因素,對煤礦實施分類監管。安全保障程度較低的煤礦要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檢查頻次,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要依法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下一步,相關部門將加強執法檢查,重點檢查煤礦企業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許可條件,對不符合條件的,依法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對開采設計、生產條件發生較大變化的煤礦,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實施重點監察,不符合安全生產許可證頒證條件的,依法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
《實施方案》同時要求,停產煤礦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要求組織復產驗收。擅自復產的,應責令其立即停產整頓。要加強對復產驗收工作的監督檢查,對驗收不認真的要責令其糾正。
國家煤監局表示,將抓好改革措施落實,進一步修訂完善和試點要求相適應的規章、標準和制度,用法治保障改革試點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讓煤礦企業能夠享受到改革的紅利,切實提升對改革的獲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