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召開的山西省十三屆人大六次會議上,山西省人大代表、晉能控股集團董事長郭金剛建議山西在煤礦接續項目方面予以支持,引發行業關注。
數據顯示,“十三五”期間,晉能控股集團關閉退出57座煤礦,減少產能7151萬噸/年。當前到“十五五”,還有48座資源枯竭煤礦要退出,預計減少產能5290萬噸/年;部分成本高、效益差的煤礦迎來重組或關閉,將減少產能4810萬噸/年。郭金剛建議,為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布局先進產能接續,山西盡快同意多個煤礦接續項目的建設,同時協調山西省自然資源廳,加快將接替煤炭資源出讓,進一步保障企業煤炭產業可持續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郭金剛提出的資源接續問題并非個案。據記者了解,河北、河南、安徽、云南等多地煤企均有類似需求。有序推進資源接續配置,對緩解煤炭供需矛盾、動態穩定煤炭價格有著積極意義。哪些資源可用,如何科學接續,已成為行業亟需重視的現實問題。
做好資源接續一舉多得
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要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有序減量替代。為何還要接續新的煤炭資源?
“二者并不矛盾。”中國煤炭建設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徐亮表示,立足以煤為主的基本國情,煤炭兜底保供重任在肩。歷經煤炭“去產能”、兼并重組等洗牌,煤炭供應的主體不斷減少。特別是在中東部地區,煤炭資源走向枯竭、安全隱患加重、開采成本增加等困境,剩余儲量不足以支撐煤礦現有產能的發揮和正常經營。持續發揮“壓艙石”作用,新的資源必須跟上。
近日印發的《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有序推進煤炭資源接續配置保障煤礦穩產保供的意見》,結合當地形勢進一步說明其必要性。“當前,我省部分煤礦面臨資源枯竭風險,煤炭資源需求強勁與后備接續資源短缺矛盾較為突出。充分利用相鄰空白資源的接續條件和空間,有序推進煤炭資源接續配置,有利于保持我省煤礦生產和產能的持續性。”
一位熟悉情況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除了礦井服務年限久、開采面積大,早年資源劃分不夠規范、開采存在無序管理,共同導致部分資源未能充分利用。還有一些歷史上形成的采礦權之間及周邊的夾縫資源、零星資源,出于礦業權管理設置因素,開發利用長期得不到解決。既造成資源浪費,也埋下越界開采、非法盜采等隱患。“這不是山西一地面臨的問題。依法有序適度配置資源,將促進集約節約利用。”
“山西省內煤炭開發主要以省屬煤企為主。目前,老‘七大煤企’已經整合成為四家,煤炭資產布局按照相同煤炭用途進行配置,企業間無效競爭減少。該文件的推出有利于歷史包袱重的煤炭企業獲取接續資源,進一步加強自身優勢,逐步降低經營杠桿。”北京能研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技術總監焦敬平表示。
妥善解決礦業權設置問題
記者了解到,煤炭資源接續方式以招拍掛為主,協議出讓為輔。由市場決定資源配置,部分地區已有嘗試。
比如2019年初,鄂爾多斯兩塊面積共8.36平方公里、資源儲量共4733萬噸的邊角煤炭資源礦業權掛牌出讓,在內蒙古自治區屬于首次。2021年4月,玻璃溝煤礦獲得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頒發的采礦許可證,標志著國家能源集團平莊煤業正式擁有其開發權,這是平莊煤業資源接續的重點項目之一。“僅鄂爾多斯一地就有大量閑置的邊角煤炭資源。截至2019年摸底調查顯示,這些區塊預估煤炭儲量近40億噸。”上述人士坦言,盡管體量可觀,要讓這些資源真正接續起來,先要確保礦業權手續合規。
“礦業權設置是邊角、零星等資源長期難以得到有效利用的主要原因,問題由來已久。”焦敬平表示,根據國家關于采礦權登記管理的相關文件,采礦權范圍必須與劃定礦區范圍一致。按照相關政策,如果想要獲取上述資源,需要進行礦業權變更,這包括礦業權區劃調整、劃定礦區范圍變更、更新儲量核實報告等一系列流程。“這還只是向礦產資源主管部門申請的審批。”
在徐亮看來,保障優質資源接續,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也要優化礦業權設置,合理劃分井田和礦區。“礦業權本身由自然資源部門主管,但礦井開發管理等工作在能源主管部門。不是有資源就能隨意出讓,根據井型條件、資源賦存狀況等實際條件,形成合力才能做好接續工作。”
科學安排開發主體及方案
山西率先嘗試,分類推進資源接續配置:對夾縫資源、大中型礦山已設采礦權深部或上部煤炭資源,不納入省年度總量計劃管控,核增產能煤礦優先配置,按需分批積極推進;對資源枯竭煤礦相鄰空白區煤炭資源接續,不納入省年度總量計劃管控,已設探礦權、核增產能煤礦優先接替,根據枯竭嚴重程度逐年有序推進;對缺口產能接續配置,通過有序推進歷史遺留探礦權轉采礦權,分步推進基金項目公開出讓,堅持嚴而又嚴、合理時序、適度推進空白資源公開出讓等方式。同時,對不同資源的出讓條件、方式、程序及時序予以明確。
種種做法得到多位業內人士的肯定。焦敬平認為,山西相當于在現行政策基礎上又邁出了一步,設法解決資源接續面臨的普遍問題,效果得到充分驗證后,不但可為更多地區提供參考,還有助于推動礦產資源法規制度層面的調整。
“科學的礦業權設置,涉及開采主體、開采規劃、接續方案等一系列關聯問題。不光是煤礦有需求,反過來,接續資源也要找到真正合適的開發主體,不能隨隨便便讓一些逐利的企業進入、想買就買。也不是誰面臨枯竭風險就簡單把資源給誰,比如人員不足、裝備老化、開采工藝跟不上的礦井,拿到資源也可能難以科學處置。”徐亮稱。
徐亮還提醒,有接續需求者往往是老礦井、老礦區,在接續的同時,要兼顧原有煤礦技術人員、裝備設施的合理利用。“謹防已經淘汰的落后產能借勢‘死灰復燃’,以及未經核準或手續不全的煤礦借機開工建設生產。從主管部門到地方、企業自身,均要嚴格落實接續資源的礦權處置,嚴格按照相關程序組織竣工驗收。杜絕以接續資源的名義超層越界、私挖濫采,或出現危及環境、安全等問題。加強環保督查、安全檢查,推進接續前后的土地壓占、采空塌陷、矸石廢渣等災害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