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日前發布《緊急通知》稱,針對當前山西省煤礦安全生產嚴峻形勢和暴露出的突出問題,經山西省局黨組研究決定立即采取斷然措施,堅決遏制當前煤礦事故多發、頻發的勢頭。
《通知》明確,十類煤礦律依法停產整頓:
一、凡違規開采各類保安煤柱的,一律依法停產整頓。
二、凡將井下采掘工作面或井巷維修作業作為獨立工程承包(托管)給其它企業或者個人的、假托管的,一律依法停產整頓。
三、凡在已采煤層違規復采、采空區及積水區邊緣“找”煤的,一律依法停產整頓。
四、凡采用明令禁止使用設備的,淘汰采煤工藝的,一律依法停產整頓。
五、凡違規布置多頭多面生產的,超出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批準煤層、超出已批準采掘作業計劃布置“隱蔽”工作面的,一律依法停產整頓。
六、凡瓦斯治理方面存在該鑒定不鑒定、該“帶帽”不帶帽,通風系統不合理、不可靠,在回采工作面上隅角設置風障,瓦斯抽采能力不足、瓦斯抽采不達標和監控系統運行不正常的,一律依法停產整頓。
七、凡存在礦井范圍及周邊老空積水情況不清、“三專兩探一撤”措施執行不到位的,一律依法停產整頓。
八、凡開采厚煤層或近距離煤層群頂板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違規布置“孤島”工作面的,一律依法停產整頓。
九、凡存在煤礦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足的,一律依法停產整頓。
十、凡存在超層越界開采的,建設礦井在改擴建區域組織生產或超出安全設計規定的范圍建設的,一律依法停產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