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印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工作,各省級礦山安全監管部門要組織制作舉報獎勵公告牌,在轄區所有礦山入井井口或工業廣場醒目位置懸掛。其中,煤礦舉報獎勵公告牌懸掛工作要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非煤礦山舉報獎勵公告牌懸掛工作要在 2022年 5月 30日前完成。
通知要求,各省級礦山安全監管部門要會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各省級局拓寬舉報獎勵宣傳渠道,在當地電視臺滾動播放舉報獎勵實施細則主要信息;節選舉報獎勵實施細則關鍵內容,在當地主流媒體刊登或播出;積極運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進行宣傳。
通知強調,各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充分利用檢查執法、督導檢查和明查暗訪等契機,積極向礦山企業廣大職工宣講舉報獎勵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充分調動全社會特別是礦山企業職工舉報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的積極性,形成舉報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的強大聲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