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等有關部門日前印發《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自2020年起,在保證緊缺和戰略性礦產礦山正常建設開發的前提下,全國尾礦庫數量原則上只減不增,不再產生新的“頭頂庫”。
尾礦庫源自礦石加工后的廢渣堆積,“頭頂庫”則是初期壩坡腳起至下游尾礦流經路徑1公里范圍內有居民或重要設施的尾礦庫。一旦發生潰壩,群眾安全將受到巨大威脅。數據顯示,與2012年相比,2018年全國尾礦庫數量減少了40%。盡管如此,尾礦庫仍面臨著嚴峻的安全風險挑戰。
《方案》提出,要強化源頭準入,嚴格控制尾礦庫數量;鼓勵新開發礦山項目優先利用現有尾礦庫;確需配套新建尾礦庫的嚴格審查,對于不符合產業總體布局、國土空間規劃、河道保護、安全生產、水土保持、生態環境保護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批準。此外,嚴格控制新建獨立選礦廠尾礦庫,嚴禁新建“頭頂庫”、總壩高超過200米的尾礦庫,嚴禁在距離長江和黃河干流岸線3公里、重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改、擴)建尾礦庫。
根據《方案》,要有效管控尾礦庫安全風險,建立完善尾礦庫安全風險監測預警機制。“頭頂庫”企業每年要對“頭頂庫”進行一次安全風險評估。尾礦庫下游1公里范圍內不得新設置居民區、工礦企業、集貿市場、休閑健身娛樂廣場等人員密集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