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日前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煤炭洗選行業產業升級實現規范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指出,為確保完成“全省煤炭洗選企業數量控制在1200座左右、洗選能力控制在18億噸/年以內”工作目標,省能源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3位副局長任副組長,相關處副主任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各項工作。
通知進一步明確了認定標準。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公示:認定表格內容填寫缺項漏項的;是否非法占用地認定結論不明確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批復文件正在辦理的;應取得水環評批復文件而沒有取得的。
以下情況可作為購煤合同中省內煤礦原煤量:優質煤礦產能核增已批復的;煤礦配套洗煤廠立項(核準)后長年未開工承諾不再建設且經煤礦所在地縣市能源局同意的;停緩建及未開工煤礦2020年底前能夠實現開工且經當地縣市能源局同意的,可視同正常建設煤礦。
通知提出,各市能源局要進一步強化對洗選企業的服務指導,嚴格標準,加強宣傳引導及風險防范化解工作,力爭9月底前圓滿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全省洗選能力控制在18億噸/年左右”的工作目標。
通知還指出,根據前三批上報及公示情況,各市縣相關部門在認定復核中存在把關不嚴、標準不統一的問題。第一、二批已公示的部分洗選企業存在一些問題,反映問題的主要來自當地。第三批上報的企業土地、環評等問題比較突出。所以,程序略有調整,各市能源局先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匯總上報省能源局公告。省能源局公告后再有異議,移交市能源局查證屬實的,取消公告。第一、二批公示無異議的,近期公告。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9年8月發布的《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全省煤炭洗選行業產業升級實現規范發展的意見》終劃定的工作目標為:
到2020年底,全省正常生產運行洗選煤企業(廠)控制在1200座左右,洗選能力控制在18億噸/年以內,先進產能占比達到25%,全省原煤入洗率達到80%以上,通過淘汰落后洗選過剩產能,提高清潔煤炭供給保障水平;加大環保整治力度,鼓勵洗選煤企業(廠)調整產品結構,提高洗選產品綜合利用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固體廢棄物排放量。